作者:陈永辉 发布时间:2008-01-22 09:55:20
1月21日上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京隆重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等100个单位“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朱军等100名同志“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曹建明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万鄂湘、张军、江必新、苏泽林、奚晓明、熊选国,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刘家琛,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秀红、黄尔梅、景汉朝出席会议并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
肖扬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刑事审判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丰硕成果,凝结着全国各级法院刑事审判队伍的心血和奉献。面对繁重的刑事审判任务,广大刑事审判人员克服困难,顽强拼搏,形成了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传统,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先进典型。今天受到表彰的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就是全国法院刑事审判队伍的杰出代表。肖扬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刑事审判岗位上的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表示亲切的问候。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宣读了表彰决定。决定要求,全国广大刑事审判人员要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强化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意识,恪守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道德情操,弘扬求真务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严格、公正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永远保持甘于清苦、默默奉献的优良品质,不断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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