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2024/12/22 20:14:15
黑龙江省大庆市陈山律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大庆市律师协会会员
律师执业证书编号:080827113957
电话:0459-8982183
手机:13304590183
邮箱:chenlushi_1@163.com
网址:www.dqlaodong.com
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港
      A1-2座502室(大庆书苑南50
      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东邻,乘35路到大庆书苑站
      下车)
车祸 已回复
工资咨询 已回复
工资发放 已回复
雇主责任险 已回复
拖欠工资保险 已回复
工作时间在单位参加拔 已回复
工伤赔偿 已回复
工伤及伤残鉴定问题 已回复
别人借我钱到期找不到 已回复
(修改后)夫妻贷款买 已回复
夫妻结婚前贷款买房, 已回复
我单位需要专业人员身 已回复
婚姻 已回复
伤残鉴定的时间
强制检查 已回复
交通肇事 已回复
大庆律师网 网站声明
1、关于法律咨询;
     本律师网对于在本站留言咨询、以及通过在电话中咨询的法律意见仅供当事人参考之用,不可为当事人完全作为定案的最终的法律意见。
     因为留言咨询或口头咨询中,律师不一定能够完全的了解案情,当事人也不一定能够完全的表达清楚案情,当事人有时候也不能够完……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新闻
广东高院公开宣判“佛山灭门案”被告人因系限制责任能力被依法核准死缓

广东高院公开宣判“佛山灭门案”

被告人因系限制责任能力被依法核准死缓

作者:张先明 张慧鹏 林晔晗 杜晓辉  发布时间:2007-11-22 10:24:05




    


    11月2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佛山市公开宣判“佛山灭门案”:被告人黄文义犯罪时处于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疾病期,属于限制责任能力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文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法核准黄文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广东高院复核查明,2006年12月28日凌晨2时许,在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富安花园家中,黄文义因琐事与妻子蔡秋奕发生争吵。争吵中,黄文义手持铁锤猛击蔡秋奕头部,岳母陈妃月和6岁的儿子黄炜烽见状上前劝阻时,也被黄文义砸中头部倒在地上。随后,黄文义手持铁锤猛砸从另一房间闻讯出来的妻妹蔡魄恒的头部,铁锤木柄断裂后,其取出另一把铁锤又砸了蔡魄恒头部几下。接着,黄文义手持铁锤砸击从另一房间闻讯出来的药店工人梁秀花头部,将梁砸倒在地后,又从客厅茶几上拿起一把匕首朝梁秀花颈部割了两刀。黄文义的犯罪行为,导致5名被害人当场死亡。

   事后,黄文义想起另一个妻妹蔡冬桃与妻子关系甚好,遂携带铁锤骑摩托车赶到蔡冬桃住处,以岳母跌伤正在佛山第一人民医院治疗为幌子,将蔡冬桃骗至医院后面花园,趁其不备用铁锤连续砸击蔡冬桃头部,导致蔡冬桃当场死亡。

   作案后,黄文义逃亡广州。今年1月1日,黄文义被警方抓获归案。

   2月15日,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经鉴定认为,黄文义作案时处于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疾病期,属于限制责任能力人。

   7月中旬,佛山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文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案件附带民事部分作出相应判决。

   一审宣判后的法定期限内,黄文义没有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提起抗诉,案件进入复核程序。

   复核过程中,广东高院法官审阅了全部卷宗,提讯了黄文义,走访了鉴定机构。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
大庆企业法律顾问网 陈山律师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
您是第 位访问者
黑ICP备09081049号